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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一流的 集美大学 2022-05-05




人才层次和资格条件




人才层次分为:高层次人才(含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骨干人才)、青年拔尖人才、青年优秀人才和专门师资。


01

杰出人才


杰出人才是指学术造诣高深,已取得所在学科国内外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凝聚多学科协同攻关、领导跨学科团队开展学科建设能力的人才。



杰出人才A类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含外籍院士);(2)中国工程院院士(含外籍院士);(3)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4)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海内外具有与上述人才相当学术地位或成就的专家学者, 经学校学术委员会推荐报学校“一事一议”研究。






杰出人才B类






原则上应具备我校二级教授任职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10年内曾入选以下人才计划(工程、项目),且近5年内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①“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②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项目人选。


(2)近10年内曾担任以下职务或项目(课题)负责人:

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

②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负责人;

③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负责人;

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负责人;

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负责人。


(3)近10年曾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含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下同)特等奖(排名前2)、一等奖(排名第1)。


(4)近5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各类科研项目实际到账经费累计理工科至少5000万元、人文社科至少1250万元。


若应聘者为海外学者,应具有海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的教授职务且实际任职满5年(不含名誉教授或讲座教授等),具体引进事宜由学校根据其所属学科在国际知名三大世界大学学科排名情况通过“一事一议”研究决定。







.杰出人才C类






原则上应具备学校三级教授及以上任职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10年内曾入选以下人才计划(工程、项目),且近5年内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①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项目人选(不含创业人才、青年项目);②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含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不含科技创业领军人才);③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国家青年拔尖人才;④“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⑤国家“青年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⑥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不含青年项目);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人选;⑧国家级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⑨国家级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⑩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项目人选。


(2)近10年内曾担任以下职务或项目(课题)负责人:


①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②国家部委产业、领域首席科学家;

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

④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

⑤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

⑥国家前沿创新计划重大军工项目负责人或级别相同的国家级重大国防军工科研项目负责人(涉及国防军工科研项目及其实际到账科研经费的认定由科研处提出认定意见,下同)。


(3)近10年内曾获得以下荣誉称号(奖项):


①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排名前2)、二等奖(排名第1);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特别荣誉奖、专著类一等奖(排名第1);③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第1);④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特等奖(排名第1)。


(4)近5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各类科研项目实际到账经费累计理工科至少4000万元、人文社科至少1000万元。


若应聘者为海外学者,应具有海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教授职务且实际任满2年(不含名誉教授或讲座教授等),具体引进事宜由学校根据其所属学科在国际知名三大世界大学学科排名情况通过“一事一议”研究决定。





02

领军人才


领军人才是指在国内外相关学科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学术组织管理能力,能领导现有学术队伍开展一级学科建设工作和学术活动的人才。

领军人才应具备我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且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年龄≤50周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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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10年内曾入选以下人才计划(工程、项目),且近5年内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1)省特支人才“双百计划”人选;(2)省引才“百人计划”人选。
2.近5年内曾担任以下职务或项目(课题)负责人: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联合基金项目)负责人;(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5)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负责人;(6)国家前沿创新计划重点军工项目负责人或级别相同的国家级重点国防军工科研项目负责人。
3.近5年内曾获得以下荣誉称号(奖项):
(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排名第1);(2)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前2)、一等奖(排名第1);(3)中国专利金奖获得者(排名第1);(4)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特等奖(排名前2)、一等奖(排名第1);(5)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第1);(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专著类一等奖(排名前2)、二等奖(排名第1)。
4. 近6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至少3项(含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最多一项,不含国家基金1年期项目和其他短期项目);
5.近5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各类科研项目实际到账经费累计理工类至少2500万元、人文社科类至少650万元;
若应聘者为海外学者,应具有海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教授职务(不含名誉教授或讲座教授等),具体引进事宜由学校根据其所属学科在国际知名三大世界大学学科排名情况通过“一事一议”研究决定。







03

骨干人才


骨干人才是指在本学科领域造诣较深,学术思想活跃,有学术发展潜力,科研能力强,能领导学科团队开展高水平教学、科研工作的人才。
骨干人才应具备我校副教授及以上任职条件,且具有博士学位,理工类年龄≤40周岁,人文社科类年龄≤45周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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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排名前2)、二等奖(排名第1);3.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排名前2);4.省级教学名师奖;5.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排名第1);6.省专利奖一等奖(排名第1);7.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2)、二等奖(排名第1);8.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人选;9.闽江学者特聘教授(或相当等级的其他省、直辖市人才项目入选者);10.省级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文化名家;11.近6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至少2项(含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最多1项,不含国家基金1年期项目和其他短期项目);12.近5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各类科研项目实际到账经费累计理工科至少1200万元、人文社科至少300万元。
若应聘者为海外学者,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或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且在海外从事教学或研究工作连续3年以上(在海外进行博士后研究的时间列入计算范围),并同时具备近5年内,人文社科类发表 SSCI、 A&HCI 收录期刊论文至少6篇,理工类发表SCI一区收录期刊论文或Top期刊学术论文至少8篇。




04

青年拔尖人才


青年拔尖人才A类:
年龄≤3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近5年主持或参与过科研项目研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人文社科类:

①在 SSCI、 A&HCI 收录期刊发表论文至少3篇或在校定一类刊物(参照《集美大学刊物分类办法》执行,下同)发表论文至少5篇;

②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至少1项(含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不含国家基金1年期项目和其他短期项目),且在 SSCI、 A&HCI 收录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或校定一类刊物发表论文至少2篇。


理工类:

①在JCR二区及以上或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的领军期刊、重点期刊发表论文至少5篇;

②授权与所从事项目研究相关的发明专利至少4个(排名第1);

③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至少1项(不含国家基金1年期项目和其他短期项目),且在JCR二区及以上或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的领军期刊、重点期刊发表论文至少2篇。



青年拔尖人才B类:

年龄≤3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近5年主持或参与过科研项目研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人文社科类:

①在 SSCI、 A&HCI 收录期刊发表论文至少2篇或在校定一类刊物发表论文至少3篇;

  ②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且在校定一类刊物发表论文至少1篇或在校定二类刊物发表论文至少2篇。


理工类:

①在JCR二区及以上或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的领军期刊、重点期刊发表论文至少2篇;

②授权与所从事项目研究相关的发明专利至少2个(排名第1);

③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且在JCR二区及以上或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的领军期刊、重点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


从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指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所有学科或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相应学科,下同)毕业的博士,其博士学位论文被评为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



05

青年优秀人才


青年优秀人才A类:

年龄≤3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近5年主持或参与过科研项目研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校定一类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在校定二类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至少2篇。

(2)主持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且在校定二类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3)从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的博士,其博士学位论文被评为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




青年优秀人才B类:

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年龄≤40周岁,且近5年在校定二类刊物及以上发表论文1篇或三类刊物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2篇。


06

专门师资


包括航海类双师型教师、体育和美术术科教师。



引进待遇



01

学校提供的待遇


👀学校为全职在我校工作的引进人才提供相应的科研启动金、安家费及购房补贴(科研启动金、安家费及购房补贴只在首聘期提供),标准如下(单位:万元、人民币,税前,下同)。




👀对于在厦尚未有住房的引进人才,学校可提供周转房,周转房管理按照学校周转房相关规定执行。

02

省、市提供的待遇


引进人才符合福建省、厦门市人才政策有关规定的,学校积极协助申报。





聘期考核目标



引进人才的服务期原则上为10年,按5年为一个聘期,第2 个聘期和第1个聘期的考核目标一样。


01

杰出人才的聘期任务(5年)



杰出人才A类






科研项目或到校科研经费:主持国家重大(点)科研项目不少于1项或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各类科研项目实际到账经费累计理工科至少3000万元、人文社科至少1500万元。

论文要求:理工类在JCR二区及以上或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的领军期刊、重点期刊发表论文至少4篇;人文社科类在 SSCI、 A&HCI 收录期刊发表论文至少4篇或在校定一类刊物发表论文至少5篇。

成果奖励:主持完成项目成果获得国家级科研或教学成果奖至少1项。






杰出人才B类






科研项目或到校科研经费:主持国家重大(点)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各类科研项目实际到账经费累计理工科至少2000万元、人文社科至少1000万元。

论文要求:理工类在JCR二区及以上或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的领军期刊、重点期刊发表论文至少5篇;人文社科类在 SSCI、 A&HCI 收录期刊发表论文至少5篇或在校定一类刊物发表论文至少6篇。

成果奖励:主持完成项目成果获得科学技术奖省部级二等及以上或者教学成果奖省级特等奖及以上或专利成果奖省级一等奖至少1项。






杰出人才C类






科研项目或到校科研经费:主持国家重大(点)科研项目(含国家地区联合基金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各类科研项目实际到账经费累计理工科至少1300万元、人文社科至少650万元。

论文要求:理工类在JCR二区及以上或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的领军期刊、重点期刊发表论文至少5篇;人文社科类在 SSCI、 A&HCI 收录期刊发表论文至少5篇或在校定一类刊物发表论文至少6篇。

成果奖励:主持完成项目成果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教学成果奖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或专利成果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至少1项。





02

领军人才的聘期任务(5 年)


科研项目或到校科研经费: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不含国家青年基金项目、国家基金1年期项目和其他短期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各类科研项目实际到账经费累计理工科至少900万元、人文社科至少450万元。 

论文要求:理工类在JCR二区及以上或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发表论文至少5篇;人文社科类在 SSCI、 A&HCI 收录期刊发表论文至少5篇或在校定一类刊物发表论文至少6篇。

成果奖励:主持完成项目成果获得市级二等及以上奖励至少1项。


03

骨干人才的聘期任务(5年)


科研项目或到校科研经费: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不含国家青年基金项目、国家基金1年期项目和其他短期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各类科研项目实际到账经费累计理工科至少400万元、人文社科至少200万元。

论文要求:理工类在JCR二区及以上或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发表论文至少3篇;或在校定一类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至少5篇。

人文社科类在SSCI、 A&HCI 收录期刊发表论文至少3篇;或在校定一类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至少5篇。


04

青年拔尖人才、青年优秀人才、专门师资的聘期任务


详见文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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